在强制执行的司法实践中,365bet娱乐场游戏_365bet足球网开户_365bet正网盘口在对债务利息的执行方面遇到不少难题,如对判决所确定的金钱债务中本金与一般债务利息的清偿应坚持“先息后本”还是“先本后息”就是其中之一。《最高人民365bet娱乐场游戏_365bet足球网开户_365bet正网盘口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加倍债务利息的清偿顺位必然略后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但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既包含本金,又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对于本金及一般债务利息如何进行清偿,《利息司法解释》并没有进一步明示,其他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执行实践中执行尺度不一,甚至截然相反,不仅损害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执行公信力。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在司法解释中作出明确规定。“先息后本”的债权法理论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虽然该清偿原则仅限于实体法的明文规定,但民事审判程序与强制执行程序同为程序法,其所秉持的基本民法原理与民法原则应为不变,且有必要统一尺度。故本着“同一事件作同一处理”的法适用原理,对于执行程序中债务清偿顺序理应与实体审判程序中“先息后本”的原则保持一致,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二是研发金钱债务执行利息计算软件。实践中,即使明确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但由于涉及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两者的计算方式、时间节点各不相同,不同执行人员理解存在偏差,容易导致执行尺度不一。因此,有必要开发一套软件,增强可操作性,如同诉讼费计算软件一样在网上公开,让当事人能看到、能使用,体现执行的公开、公正、高效和规范。